11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團本部專車注意事項
一、提供每日每縣市一部8人座專車(附司機),供各縣市申請使用。
服務期間:113年4月20日起至113年4月25日止。 每日8時至12時、13時至17時,車輛每日早上統一於團本部發車 (臺北市立大同高中: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67號)。 二、請各縣市團本部選派一名交通連絡負責人員,於前一日在群組中提出 用車申請,俾利車輛調派。
三、用車規定:
(一)專車於服務期間由各縣市團本部交通連絡負責人員提出申請,由大 會交通組統一調派。
(二)專車僅提供接駁各縣市隊職員及選手(憑隊職員證及選手證上車)往 返競賽場地,行駛路線為各競賽場館之間(射擊-桃園市、自由車場 地賽與登山賽-臺中市及划船-宜蘭縣,以上競賽場地不提供服務) ,不得運用在其他與競賽無關之觀光旅遊使用。
(三)請各縣市團本部交通連絡負責人員加入113全中運團本部專車群 組。
(四)如有車輛調派問題,請聯絡:
林志坤主任(0963-391-257) 郭浚經主任(0933-770-726) 邱順翌老師(0933-597-761) 鄭光志老師(0952-032-74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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