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格狀態 |
資格不符 |
參賽資格不符原因 |
教練資格不符
113/02/02承辦人告知學校不做補件 |
補件狀態 |
需補件 |
補件內容 |
組隊單位所附之教練證,為其他各級體育團體,請提供特定體育團體/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發之教練證。 教練證過期,請於補件期限內提供該報名種類之合格並於有效期限內之教練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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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 |
惠請於補件資料寄出前,先行將資料掃描傳至補件mail:113sport.ut@go.utaipei.edu.tw(補件資料如為影本,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);紙本資料請於113年2月4日下午17時前送(寄)達執委會-競賽賽務組(收件地址:111036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-體育室 收件人:戴豪亨)。 |